在寧夏,男方家娶媳婦也是需要準備彩禮的,但是彩禮相比較於其他地區低,一般在十萬元以下。寧夏婚嫁習俗包括相親、提親、訂婚、婚禮、宴請以及鬧洞房。在結婚前,女方家會為女兒準備嫁妝,包括床上用品、現金、首飾等等。在寧夏,新娘在離開孃家時,還保留著哭嫁的習俗。
寧夏是一個多民族聚居的地區,所以寧夏文化存在多元化的特徵,許多傳統的習俗在寧夏都有完全不同的表現形式。在寧夏文化中,婚嫁習俗又與其他地區也有所不同,具體如下:
彩禮
寧夏結婚彩禮一般在十萬元以內。,根據《意見》,彩禮最高不得超過6萬元,並逐年下降,酒席不超過10桌。杜絕講排場、擺闊氣、互相攀比的婚嫁陋習,引導養成“零彩禮光榮,高彩禮丟人”新觀念。
風俗
寧夏的結婚風俗主要指的是回族傳統婚俗,這是一種與穆斯林信眾人生禮儀緊密相關的民俗,也是多民族風俗結合的產物。回族人認為結婚是“遜奈”(聖行),是“瓦直卜”(當然),因此結婚是每個人的責任。
這些婚俗不僅包括提親、相親、訂婚、婚禮和宴請等程式,還特別強調了阿訇的角色,阿訇會在婚禮上念尼卡哈,即在堂屋正中設一張方桌,新郎新娘跪或站在上面,聆聽阿訇的教誨和宣讀《古蘭經》有關片斷,再用漢語作一番解釋。
- 1. 提親:男方家會請媒人去女方家提親,通常請兩個媒人,一個代表男方,另一個代表女方。男方媒人提親時要帶上禮物,如茶糖等,以示誠意;
- 2. 相親:提親成功後,女方家會安排相親儀式,展示家族的財富和地位,同時考察男方的相貌、品行和才華;
- 3. 訂婚:相親成功後,男方家與女方家商議訂婚事宜,男方家向女方家贈送聘禮,並宴請女方家的親友;
- 4. 婚禮:回族的婚禮一般會在清真寺舉行,新郎新娘在阿訇的見證下進行結婚儀式;
- 5. 宴請:婚禮結束後,男方家舉行宴請儀式,招待女方家的親友;
- 6. 鬧洞房:婚禮的一個環節是鬧洞房,這是婚禮的高潮部分,親友們會聚集在新房,陪伴新夫婦共度這個特殊時刻。
在寧夏,嫁女兒的嫁妝一般要準備新娘的行頭、床上用品、洗漱用品、廚房用品等各種生活常用品。而且寧夏人在嫁女兒時,也要遵循當地的一些風俗習慣。具體如下:
嫁妝
- 1. 首飾:黃金飾品,如龍鳳鐲、耳飾等,象徵成雙成對和吉祥如意;
- 2. 家電:包括大家電如洗衣機、電視機、冰箱、空調,以及小家電如電飯煲、烤箱、消毒櫃等;
- 3. 床上用品:通常包括多套棉被和床上四件套,數量上常選擇吉祥的數字,如2、4、6、8、10等,寓意雙份的幸福和好運;
- 4. 生活用品:如熱水壺、洗臉盆、紅毛巾、牙膏牙刷、肥皂盒、龍鳳梳等,以及子孫桶(包含馬桶、腳盆、水桶等)和長命燈;
- 5. 廚房用品:如大小碗盆、餐具套裝、廚房圍裙、痱子粉等;
- 6. 現金和體己錢:父母給女兒的現金,用於應急或日常開銷,體現孃家對女兒的關愛;
- 7. 特殊物品:如紅色桶內放置的紅花生、紅棗、桂圓等,以及健康秤、帶籽萬年青等,這些物品都有各自的吉祥寓意。
風俗
- 1. 行禮又叫抬禮(即送彩禮)。擇定吉日,由媒人陪同男方前往女方家,再送10個大饃饃,現金若干(雙方事先已商定好,80年代少則一千、多則數千不等),衣服(或布料)數套以及首飾、戒指、手錶、化妝品等物,並告知女方結婚日期;
- 2. 女方把定婚時所送之酒瓶裝上穀米,退還給男方,即可領取結婚證;
- 3. 添箱出嫁前一天,女方家也過喜事待客,叫添箱。所送禮物,過去多為衣服、鞋襪、梳洗化妝品之類,東家以“長面”招待親朋莊鄰。80年代後,送錢的多起來,東家也設宴席;
- 4. 在農村,新娘多騎驢或坐畜力車,現多改為坐手扶拖拉機或大、小汽車。過去騎驢,坐架子車時,還有拉馬娃娃,現拉馬娃娃的角色由司機所替代;
- 5. 臨行前,新娘子必須痛哭一場。娶親上路時,遇見樹木、牆壁、石頭等突出物得貼上預先準備好的紅紙條(上寫“花紅蓋子”、“大吉大利”),意為逢凶化吉、遇難呈祥。
婚嫁人是一個人一輩子的大事,在我國古代的傳統習俗中,對待婚嫁是很重視的。我國傳統婚禮中有很多要遵守的禮節,形式十分繁瑣,各地風俗不同婚嫁習俗也大相徑庭。因此,建議在結婚前瞭解各地婚嫁習俗,避免不必要的麻煩。
婚禮是人生的重要儀式,而各地的結婚風俗會有差異。如華北喜紅色,寓意吉祥;華南重傳統,敬茶拜祖不可少。西部多民族,婚俗多彩。東部沿海多注重簡約時尚。下面是整理的熱門地區結婚風俗禁忌,可點選檢視。
無論在哪個地方,結婚都忌言“離婚”,諱言“四”字,因為與“死”諧音。此外,有的地區婚期忌選農曆三月、七月和九月,因為傳統觀念認為這些月份有不利婚姻的“煞氣”。